我省三级联动应对重污染天气 11市联防联控力促污染削峰缩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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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本轮污染天气过程,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气象部门,加强监测加密会商,指导各地科学应对,提前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,及时启动应急减排措施。自10月15日20时至17日零时,我省石家庄、唐山、廊坊、保定、沧州、衡水、邢台、邯郸以及定州、辛集等10市全部发布城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,启动Ⅱ级应急响应,秦皇岛市自10月16日零时起采取强化应急管控措施,并于20日10时发布城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,启动Ⅱ级应急响应。
省生态环境厅从省、市、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抽调执法人员近2000名,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交叉执法、巡回执法,自16日起,针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开展专项执法检查,截至19日,各执法检查组共检查企业2952家,发现涉气环境问题1612个,全部移交当地依法查处或督促整改。
同时,省生态环境厅六个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抽调专人组成督察组,分赴各地开展督导检查,督促各地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应急减排措施,严查应急减排中“停工停产一刀切”和不担当、不尽责、不作为、乱作为行为。据测算,此次橙色预警期间,我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每日分别减排量470吨、1539吨、1315吨和489吨,减排比例分别可达到38.1%、50.9%、37.2%和20.6%。
为推动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地落实,省、市、县三级联动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,各市在发布预警同时,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多种形式执法检查,通过晨查夜查、巡回执法,交叉执法、远程执法等多手段多措施,督导企业、施工工地等单位严格按照“一厂一策”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。
石家庄市按照网格化管理和应急职责分工要求,加大对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管,强化责任追究,特别是对应急响应期间的偷排超排行为加大处罚力度。按照属地管理要求,加大秸秆禁烧督导检查力度。10月16日18时至10月18日16时,共出动1031余人次执法人员,对447家(次)涉气企业进行督导检查,对发现的问题,督促企业立行立改落实减排措施。
衡水市各县(市、区)、各相关部门加大巡查力度,对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。该市参与应急响应企业4065家,其中1374家企业可不停产、不限产。截至18日,共出动执法人员2623人次,检查工业企业源2583家次,检查移动源1658个次,检查扬尘源546个次,检查散煤、餐饮油烟等其他污染源532处。
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全员上阵,下沉一线,昼夜奋战,在全市布下全天候、全方位、全覆盖的环境执法高压管控网。本次II级应急响应中,该市停限产企业共6268家,其中852家免停产。10月17日至10月18日,共检查企业1235家,均已按应急减排清单要求落实应急减排措施。
沧州市明查暗访相结合,全面督导各县(市、区)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,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。10月18日,该市出动检查人员1275人次,检查企业1266家次、工地64个,发现露天焊接、施工场地未苫盖等涉气环境问题22个,按照立行立改要求全部指导企业整改完毕。
邯郸市逐企业对照“一厂一策”减排措施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,加强源头管控,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。该市3817家企业参与应急响应,18日当天,邯郸市、县两级共出动执法人员560余人次,检查企业650家,确保了应急减排措施的落实。
省市县三级执法联动,11城市开展联防联控,推动了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的落地落实,有效降低了重污染天气期间污染峰值、缩短污染时长。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初步监测数据显示,自15日0时至19日24时,全省11个设区市累计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时长为45小时,较预测的减少236小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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